2007年·广州
时值金秋,来自全国各地的婚姻家庭研究领域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近200人汇聚在美丽的珠江畔,出席由和谐家庭论坛、家庭期刊集团主办的“首届全国和谐家庭高层论坛暨第八届全国家庭问题学术研讨会”。本次会议主题为“和谐家庭与中国社会发展”。在党的十七大精神鼓舞下,大家热烈发言、深入研讨,达成如下共识。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础,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仍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家庭文明进步的主流趋势。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家庭都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单元和首属群体,是个人社会化的第一源泉,是“人性——个人品德的养育所”,是培育爱的学校,是生命成长的绿洲和港湾。家庭为其成员、为社区、为整个社会提供宝贵资源和承担基本责任的重要功能,是任何群体和社会机构无法取代的。
自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婚姻家庭领域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既反映了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中的进步与成就,又反映了社会变革中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例如,一方面,家庭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夫妻关系更加民主平等,子女受到父母更科学合理的抚养、教育,以及家庭生活的隐私空间得以保护,等等;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竞争压力冲击着家庭生活,人口流动和职业流动松散着婚姻家庭的纽带,现时社会的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价值观对爱情、亲情带来消极影响,家庭赡养老人和照顾病残者的功能弱化,独生子女的养育和教育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等等。因此,研究婚姻家庭的现状与趋势,总结发展中的进步与成就,探索解决困难和矛盾的对策,以促进我国家庭向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已成为摆在广大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乃至政府相关部门面前的艰巨任务。
为此,全体与会代表针对当前的婚姻家庭趋势与问题,提出如下主张和建议:
一、各级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学术界、社会工作界和媒体,在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的行动中,应当明确体现家庭视角,因为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家庭的稳定、和睦、健康、文明是社会安定团结不可缺少的条件。
二、我国优良的家庭文化传统、家庭美德及其核心价值观,应当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得以维护、弘扬和加强。家庭中的男女平等、民主尊重、养老抚幼,夫妻间的忠诚信任、体谅包容,邻里间的关怀互助等等,是新时代我国家庭伦理道德的基本精神,也是创造和谐文化的要素,应当在家庭、社区、学校和媒体中得到广泛传播。
三、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当以家庭为基点。在这方面,既要考虑我国的文明传统与现实国情,又要汲取西方“福利国家”的经验教训。政府在制定有关的社会保障政策时,应考虑家庭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家庭责任的充分发挥,并采取鼓励性的措施,调动家庭的保障潜力,以便家庭整体利益和家庭成员个体需求都能得到较好的满足。
四、由于近年来离婚率大幅上升、人口流动和人口老龄化、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以及贫富差距加大等因素,我国部分家庭边缘化、弱势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社会和谐也因此而受到严峻的挑战。单亲家庭、空巢家庭、老年家庭、贫困家庭、病残者家庭等弱势家庭,有着对社区服务或社会救助的特殊需求,应强化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和社会支持,并通过政府和民间的共同努力来解决弱势家庭的实际困难。
五、加强婚姻家庭的科学教育和价值观指导,是促进我国婚姻家庭向健康和谐方向发展的根本办法。为此,应当通过学校和社会等多种途径,培养婚姻家庭教育工作者的队伍。不少发达国家在大学的社会人文学院设立“家庭科学”专业,在成人教育中讲授婚姻家庭知识,甚至在中学开设“恋前准备”和“婚前训练”选修课,这样的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
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一个由社会公众自觉且广泛参与并可持续发展的“健康家庭运动”。但愿“和谐家庭论坛”的创办,能为这场运动的兴起和发展作出有益的贡献。